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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湖北日報訊 (記者楊然、實習生徐麗娟)昨從武漢市人大常委會獲悉,《武漢市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〉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辦法》)將於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,武漢市將加強對渣土車和電動車管理。
  《實施辦法》規定,渣土運輸車應當安裝限速裝置,渣土運輸車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,有3次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,由公安交管部門對駕駛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,對運輸單位直接負責人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,並暫扣車輛行駛證一個月,對車輛駕駛人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處罰。
  《實施辦法》還規定,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初次申請辦理登記前,公安交管部門應當組織其參加交通安全教育活動,累計時間不少於2小時。
  (原標題:漢版道路交通法九月起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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